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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检察院通报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8-07-09 09:43:01作者:张宏伟 张文哲 王非 董子川来源: 襄阳日报访问量:


襄阳日报77讯(通讯员张宏伟 张文哲 全媒体记者王非 董子川)75日,枣阳市检察院召开会议,通报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均义主持,该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李珍通报了4件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影响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商品信誉的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典型案例,并和检察官周晓涛就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相关情况,分别回答了《楚天法治》《襄阳日报》和枣阳电视台记者的提问。

枣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代表、企业家代表参会,该市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14个部门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

枣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尹鸿斌在会上介绍,该院把开展服务创新专项工作与落实鄂检十条、“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取得了积极成效。

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五个深入”(即:深入落实“大走访”,摸清创新发展底数;深入企业,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深入贯彻服务理念,收集梳理案件线索;深入监督执法部门,促进依法依规履职;深入探索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着眼点,推动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据统计,截至6月底,该院共批准逮捕危害创新驱动发展犯罪案件2538人,起诉2428人,立案监督6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2件,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涉及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诉前程序2件,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件。

据尹鸿斌介绍,自20173月以来,在该院“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中,共批准逮捕913人,起诉1620人,提起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涉及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检察工作诉前程序案件15件,对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监督移送7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2件次,结合办案督促行为人对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开展生态修复11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7件。

会议强调,将继续认真落实生态文明战略,扎实推动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深入发展,立足检察职能,切实加强对生态、资源、环境的司法保护,努力构建枣阳生态保护司法屏障,为全面推进枣阳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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