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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4-04-16 11:00:46作者:来源: 访问量:

单位名称:枣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相关原规范性文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措施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推进过 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措施建议,贯彻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 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 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固定资产项目管理工作。 

(五)承担振兴装备制造等产业组织协调的责任;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 化创新。 

(六)主管电力行政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电力法》赋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 

(七)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措施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市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八)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 济目标考核工作。 

(九)负责工业企业的宏观指导;指导全市工业企业改革重组等工作,推进企业管理和制度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工业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措 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工业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融资性担保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协调相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 推广应用。 

(十一)负责全市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 

(十二)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规划、措施;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负 责规划和组织电子政务建设,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

单位地址:枣阳市民主路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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