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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枣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8 16:28:22作者:来源: 政府法制办访问量:

2016年度枣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6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我市严格按照襄阳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政府工作的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更高层次的襄阳市域副中心城市和全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先进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积极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2016516日,市政府印发了《2016年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分工要求,要求各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对照,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努力打造让人民信任的廉洁政府,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5]68号)文件要求,20166月底前,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普遍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了贯彻落实该意见要求,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市共对政府系统42个单位和18个乡镇下发了关于报送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共收到市直32个单位和18个乡镇报送的资料,市直单位和各镇政府(办、区)全部聘请政府法律顾问。

三、行政执法资格管理

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根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换证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47号)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法办[2016]5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于4 29日转发了襄阳市人民政府下发的襄政办发[2016]29号文件,通知下发后,我市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40个单位,积极进行了网上申报工作,此次办证工作是全省进行改革的第一年,全程实现网上操作,各个单位对操作系统又非常陌生,所以实际操作中遇到许多的难题和问题,我市积极引导和督促,各个单位在61日前,完成了网上录入工作。市政府法制办会同编制、财政部门对本辖区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确认,共有1993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并于822日至929日参加了全省组织的网上执法资格考试,其中有1907人考试合格,对不符合要求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严格把关,坚决予以删除,不予办证。

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

完善合法性审查前置程序,作出重大决策须经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决定,提请审议前必须通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2016年对报请市政府的重大事项提出法律审核意见49件,其中涉及到招商引资、土地出让价款的返还、税费的返还、招投标代理、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信访方面等,确保市政府依法行政。

五、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实施行政监督和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截止目前,2016年共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38件,未办结3件。其中涉及到公安、国土、人社、林业、交通等部门,积极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对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等行政行为依法做出撤销或确定违法的行政复议决定。分别对人社局作出的唐齐兵不予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撤销的复议决定,对交通局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作出撤销的复议决定,对公安局行政处罚、国土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作出确认违法的复议决定,对国土局行政处理决定书予以撤销。

六、行政应诉与民事仲裁

2016共参加行政应诉21件(经行政复议后诉讼的4件),其中李建良不服土地变更上诉案、嘉恒公司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案、王宏云不服土地变更案、晋其勇不服土地征收案。通过行政诉讼,有效的解决了行政纠纷。参加民事仲裁案件5件,其中万象城项目、人防地下商业项目、玫瑰社区还建房项目、万盛和项目、警苑小区项目的仲裁,通过仲裁解决市政府在招商引资、BT建设项目中的各类纠纷。

七、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20161127日,襄阳市政府在我市召开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会议。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按照襄阳市政府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会议的统一安排,我市立即制定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明确黄标车淘汰工作各责任单位的职责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经费来源。要求尽快统筹补贴资金、逐级落实责任、限期完成任务。市委、市政府立即筹备召开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各单位紧密配合、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完成任务。提前摸清2982辆车辆的所有人基本情况,逐一分类,乡镇包保,责任到人,突出“公安交管部门总牵头,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机制,所有有淘汰任务的乡镇包村干部和党政机关,人人头上有任务,每辆车都要明确行政管辖责任和专人负责。市政府与各镇(办、区)及相关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任务、压实责任,举全局之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截止目前,我市共淘汰黄标车524辆,完成任务数的29.27%

八、法制大讲堂进机关活动

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提升执法水平,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市法制办分别在市卫计局和市物价局开展了“法治大讲坛、法律进单位”专题讲座,100余名行政机关人员参加了专题讲座。此次培训集中讲授了《行政复议法》,并对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的重要意义,以及如何做好行政复议的调解、和解工作进行了重点讲解。

九、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审核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市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办、区)及其办公室历年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后分别作出废止、宣布失效、修改或者评估后重新公布。要求各地、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定承办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将本地、本部门历年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核实、登记、汇总,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各地、各部门将有效、修改、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人民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或组织实施的部门负责清理后报市政府公布实施。凡未被列入继续有效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继续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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