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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1 10:50:24作者:来源: 访问量: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5-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1024

 

湖北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

20152020年)

为保障食物有效供给,优化食物结构,巩固食品安全,强化居民营养改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保障食物有效供给、促进营养均衡发展、统筹协调生产与消费作为主要任务,把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人群作为突破口,推动食物与营养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我省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食物数量与质量并重。在重视食物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品质和质量安全,加强优质专用新品种的研发与推广,提高优质食物比重,实现食物生产数量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相统一。

2坚持生产与消费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现代营养理念引导食物合理消费,逐步形成以营养需求为导向的现代食物产业体系,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

3坚持传承与创新有机统一。传承以植物性食物为主、动物性食物为辅的优良膳食传统,保护具有地域特色的膳食方式,创新繁荣湖北省饮食文化,积极吸收国外膳食结构的优点,全面提升膳食营养科技支撑水平。

4坚持引导与干预有效结合。普及公众营养知识,引导科学合理膳食,预防和控制营养性疾病;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食物与营养需求,采取差别化的干预措施,改善食物与营养结构。

(三)发展目标。

1食物生产量目标。按照国家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指导原则,全面提升食物质量,优化品种结构,稳步增强食物供给能力。到2020年,全省粮食产量达到2650万吨、油料产量达到280万吨、果蔬产量达到4750万吨,肉类总产量达到700万吨,水产品总产量达到555万吨,奶类总产量20万吨、蛋类总产量200万吨、蜂蜜总产量3万吨。

2食品工业发展目标。加快建设产业特色明显、集群优势突出、结构布局合理的现代食品加工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品牌信誉好、产品质量高、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中型食品加工及配送企业。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产学研相结合,提升食品工业技术创新能力,降低食品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和诚信体系。到2020年,传统食品加工程度大幅提高,食品加工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全省食品工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速度保持在10%以上。

3食物消费量目标。推广膳食结构多样化的健康消费模式,控制食用油和盐的消费量。到2020年,全省人均全年口粮消费130140公斤、食用植物油1015公斤、豆类1015公斤、肉类2530公斤、蛋类1520公斤、奶类3540公斤、水产品3035公斤、蔬菜300公斤、水果5565公斤。

4营养素摄入量目标。保障满足需要的能量,充足的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摄入量,避免脂肪摄入量过高。到2020年,全省每标准人每日摄入能量22002300千卡,其中,谷类食物供能比不低于50%,脂肪供能比不高于30%;人均每日蛋白质摄入量7580克,其中,优质蛋白质比例占45%以上;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微量营养素摄入量基本达到居民健康需求。

5营养性疾病控制目标。基本消除营养不良现象,控制营养性疾病增长。到2020年,全省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全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其中,孕产妇贫血率控制在17%以下,老年人贫血率控制在15%以下,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居民超重、肥胖和血脂异常率的增长速度明显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供给稳定、运转高效、监控有力的食物数量保障体系。稳定耕地面积,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单位产量,稳步发展粮油生产。因地制宜发展优质特色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建设蔬菜、水果标准园、精品园和高效园。提高养殖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发展现代化畜牧业。普及淡水水产健康养殖模式,提升健康养殖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构建新型农产品经营体系,促进经营模式的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完善农业科技产业链,加强产、学、研合作,培育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技部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元化技术创新体系。加强食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打造一批食品科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新成果的转化应用。积极推进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加强市场网络和配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安全卫生、布局合理的现代食物市场流通体系。加强农产品数量安全智能分析与监测预警,健全食用农产品收储体系,增强宏观调控能力。

(二)构建标准健全、体系完备、监管到位的食物质量与安全保障体系。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物安全监管制度,夯实基层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健全各类食物标准,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规范食物生产、加工和销售行为,进一步加大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力度。加快推进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集中创建一批果蔬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小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完善投入品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自律性检测网络,加强检测人员和监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推进食物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加大对失信企业惩处力度,实施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制度,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和诚信经营意识。加强食物安全信息共享与公共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应急处置,强化舆论监督和引导。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面提升湖北省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三)构建定期监测、分类指导、引导消费的居民营养改善体系。加强营养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居民食物与营养监测管理制度,加强监测和信息分析。健全和完善在重要餐饮部门设立营养师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视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摄入过多等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营养教育,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

三、发展重点

(一)重点产品。

1优质食用农产品。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升“米袋子”和“菜篮子”产品质量。稳定发展水稻、油菜、小麦、玉米、马铃薯和红薯生产。因地制宜发展城郊蔬菜、露地越冬蔬菜、高山反季节蔬菜、水生蔬菜、食用菌、魔芋、木本油、富硒农产品等特色产品生产。稳步发展以柑橘、梨、桃、枣为主的优势水果。重点发展生猪、禽蛋、肉鸡三大优势产业和水禽、草食畜牧业两大特色产业。突出发展中华绒螯蟹、克氏原螯虾、鳝鱼、泥鳅等优势水产品,提高鳜、乌鳢、鲈、黄颡鱼、鲶类、鲌类、斑点叉尾鮰、鲟类、龟鳖类等特色品种的知名度。

2方便营养健康食品。加快发展符合营养科学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方便食品、营养早餐、快餐食品、调理食品等新型加工食品,不断增加膳食制品供应种类。重点开发方便米粉、保鲜米饭、早餐方便粥等。强化对主食类加工产品的营养科学指导,加强营养早餐及快餐食品集中生产、配送、销售体系建设,推进主食工业化、规模化发展。发展营养强化食品和保健食品,促进居民营养改善。加快传统食品生产的工业化改造,推进农产品综合开发与利用。

3奶类与大豆食品。巩固奶源基地建设,以武汉为中心,联合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和潜江共同打造武汉城市圈奶业基地。强化奶业市场监管,培育乳品消费市场,加强奶业各环节衔接,推进现代奶业建设。加强大豆新品种培育和引进,扶持大豆产业发展,强化大豆生产与精深加工的科学研究,实施传统大豆制品的工艺改造,开发新型多功能大豆食品,提高其营养性和保健功效。

(二)重点区域。

1贫困地区。采取扶持与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武陵山片区、秦巴山片区、大别山片区、幕阜山片区四大贫困片区及其他插花贫困地区居民的食物消费水平。创新营养改善方式,开发利用山地农区特色食物资源,包括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木本油、魔芋、核桃、板栗、肉牛、肉羊等特色产品。大力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特色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种养与品牌化经营。积极推广农业生态种养、立体种养等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贫困地区居民收入水平。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采取营养干预措施,实现贫困人口食物与营养的基本保障和逐步改善。

2农村地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培养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商贸与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将城镇现代流通业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开拓农村食物市场,方便农村居民购买食物。

3流动人群集中及新型城镇化地区。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饮食条件,加强对在外就餐人员及新型城镇化地区居民膳食指导,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和合理膳食模式,控制高能量、高脂肪、高盐饮食,降低营养性疾病发病率。

4农产品主产区。巩固江汉平原、鄂北岗地、鄂东沿江区域和国有垦区的农产品主产区地位,加强该类地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加快推进主产区现代化农业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引导大企业向优势产区聚集,促进就地加工转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提升大宗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种养、产业化经营水平,保障我省主要农产品的供给能力。

(三)重点人群。

1孕产妇与婴幼儿。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加强孕产妇、哺乳期妇女的健康和营养知识教育,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习惯。做好孕产妇营养均衡调配,重点改善低收入人群孕妇膳食中钙、铁、锌和维生素A摄入不足的状况,预防中高收入人群孕妇因膳食不合理而导致的肥胖、巨大儿等营养性疾病。加强育儿指导,改善儿童婴幼儿营养状况。大力倡导母乳喂养,重视农村地区6个月龄至24个月龄婴幼儿的辅食喂养与营养补充。加强母乳代用品和婴幼儿食品的监督管理,加强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全省婴幼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流通领域婴幼儿食品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婴幼儿食品的抽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2儿童青少年。着力降低农村儿童青少年生长迟缓、缺铁性贫血的发生率,做好农村留守儿童营养保障工作。遏制城镇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增长态势。将食物与营养知识普及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通过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专题讲座以及国家课程渗透教学等形式,不断增强少年儿童的健康知识,帮助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教师、家长的营养教育和对学生食堂及学生营养配餐单位的指导,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强化营养干预,加大果蛋奶供应,保障食物与营养需求。

3老年人。研究开发适合老年人身体健康需要的食物产品,重点发展营养强化食品和低盐、低脂食物。开展老年人营养监测与膳食引导,科学指导老年人补充营养、合理饮食,重点关注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人的饮食、营养状况。同时,加快农村、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公办、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四、政策措施

(一)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加强对全省居民食物与营养的指导,提高全民营养意识,提倡健康生活方式,树立科学饮食理念。重视和做好“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食物与营养知识进村(社区)入户活动,加强营养和健康教育。推广适宜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定期在商场、超市、车站、机场等人流集中地发放。发挥主要媒体对食物与营养知识进行公益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增强营养知识传播的科学性。

(二)加强食物生产与供给。强化各级政府的食物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机构的监管职能,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加大对食物加工、流通领域的扶持力度,鼓励主产区发展食物加工业,支持大中城市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创新农产品加工方式,推动农产品加工从粗加工向精加工、从单一品种向多品种、从简单产品向深加工产品转化。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治理面源污染。

(三)加大营养监测与干预。开展湖北省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进行食物消费量调查,定期发布湖北省居民食物消费与营养健康状况报告,引导居民改善食物与营养状况。加大营养强化食品的推广力度,鼓励企业生产营养强化食品。加大财政投入,改善老少边穷地区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就餐环境。

(四)推进食物与营养法制化管理。针对食物与营养的突出问题,依法规范食物生产经营活动,开展专项治理整顿,营造安全、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创新食物与营养执法监督,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建立更加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建立健全投入、引导机制。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现代农业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农产品加工与营养科技创新。加大对食物与营养事业发展的投入,加强食物流通、餐饮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针对食物、营养和健康领域的重大需求,加强对食物与营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研究。加强对新食物资源开发和食物安全风险分析技术的研究,在科技创新中提高食物安全水平。加强食品安全预警技术研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建设,促进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咨询指导。由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加,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定期对食物与营养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商,及时向省政府汇报,提供决策咨询意见,确保本实施计划得到落实。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实施计划确立的目标、任务和重点,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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