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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7]4号

发布时间:2017-05-27 10:15:27作者:来源: 访问量:

 

2017年5月26日,枣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免去:

吴兆海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黄继传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万钰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赵贵勤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万生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彩霞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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